文化遗产:两会代表有话说 |
时间:2017-03-09 浏览:74 |
古村落旅游开发急需批准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联副主席冯骥才: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从2012年开始评审,已经评了四批,共有4153个传统村落入选。这些村落是从200万个自然村里挑选出来的各地传统村落的代表,可以说,这是传统村落现有的精华。这些传统村落是农耕文明史留下的一笔遗产,包含非常丰厚的物质的和非物质的文化遗存。这些文化遗存很脆弱,一旦遭到破坏,就无法恢复。但是传统村落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后有了名分,就会带来一定程度的旅游开发。我们并不反对古村落旅游开发,旅游可以给当地带来收益,也使住在城市的人或者其他地方的人能够分享这个地方的历史文化,增长人们对历史、对文化的见识。可是旅游开发得有一个前提,就是必须保证传统村落不受到破坏。 这些古老的村落,设施比较差,生活条件也相对较差。当地的村民很希望能够改善自己的生活,希望脱贫致富。因此,往往就会急于开发旅游,进行旅游开发的人又想通过古村落赚钱,所以会对这里的资源随便使用。有一个突出的现象就是,许多村子里特别好的建筑被改成民宿,开发商经常会捕风捉影地编一些故事,比如这个房子原来是家药铺,然后弄很多道具,把它装饰起来,完全改变了村落原来的历史形态。还有的村落为了吸引人,开始随便给这些地方打扮,比如挂满红灯笼,更甚者会改变里面的建筑、设施。另外,就是把民俗变成表演,这种情况很可怕,很多村落都这样做,就变得千篇一律、缺乏特点了。我写过一篇《中国传统村落正趋向“十大雷同”》,讲的就是这个问题。所以,这是一件特别紧迫的事情,对于古村落旅游开发国家必须有一个批准机制。 设立“国际丝绸之路日”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丝绸博物馆馆长赵丰:丝绸之路是东西方之间融合、交流和对话之路,近两千年以来为人类的共同繁荣做出了重要的贡献。2013年,习近平主席在国际场合提出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现已得到50余个国家的响应和认同。2014年6月22日,在第38届世界遗产大会上,由中国、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联合申报的“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项目通过审议,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我建议,中国政府向联合国(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提出,将每年“丝绸之路”世界遗产跨国申遗成功日,即6月22日定为“国际丝绸之路日”,设计并明确“国际丝绸之路日”标志,率先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共同策划和连续实施“丝绸之路日”系列主题活动以及配套活动,逐步得到丝路沿途各国的认可、支持与参与。 具体理由如下:1.丝绸之路是一个国际概念,设立“国际丝绸之路日”,可以率先在国际社会表明中国作为丝绸之路的主体,具有一定的担当与责任,同时对丝路后申遗时代的保护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2.借此大力开展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研究,发掘丝路内涵,认知丝路作用,增强丝路遗产保护力度,彰显丝绸之路对丝路沿途国家和地区及世界文明的影响与贡献。3.借此加大对丝绸之路历史和文化的传播和宣传,举办展览、演出、报告及其他活动。 科技参与文物保护要有效落实 全国政协委员、敦煌研究院名誉院长樊锦诗:文物保护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修复更加复杂。比如,首先要知道它的问题在哪儿,能否找到机理和原因,然后再进行抢救性修复,或者做一些预防的措施。现在的问题是,一些古代流传下来的文物,比如纸张、丝绸、石头、金属等,很多都比较脆弱,要搞清楚的话,必须要借用高科技。去年,我就提了类似的建议,国家也给予了重视,写进了“十三五”规划。但光写入规划还不够,关键是落实,因为这件事情不光要文物部门来做,也要科技界的参与,所以我这次的提案就是希望由国家牵头进行落实,让科技和文物保护真正结合起来。 少数民族非遗应与学校教育深度结合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杭州市政协副主席赵光育:少数民族非遗传承如今存在两大难题:一是少数民族非遗的濒危情况与消亡速度惊人;二是很多院校和地方开展非遗进校园、非遗牵手院校等活动并未形成系统完善的教育体系。如何有效保护少数民族非遗?又如何让非遗教育传承不再流于形式?我认为,首先,应加强政策法规引领,建议文化部、教育部联合出台引领全国少数民族非遗保护与教育相结合的法规政策。对少数民族地区的高考、中考的升学考试,制定相应考评制度,以加分的形式鼓励初高中生传承非遗项目。其次,做好非遗教育规划。由文化部、教育部牵头制定一部非遗教育规划,明确非遗教育阶段性目标。最后,建立非遗教育体系。在幼儿园、中小学选取体验性、趣味性强的非遗项目,通过非遗活动周、非遗主题班会等方式,着重开展非遗普及教育;在大专院校设置少数民族非遗专业,以职业院校为主体,培养非遗技艺人才;以本科高校为主体,采取开设专业、选修课等方式,培养非遗保护、传承的研究型人才及非遗市场化运营人才,缓解大专院校专业设置同质化问题等。 中医古籍亟待保护 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朱晓进:今年7月1日,我国首部中医药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简称《中医药法》)将正式实施,该法涵盖了中医药保护与发展、传承与文化传播等多个方面。要振兴发展中医药,离不开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的继承保护与挖掘,以及对濒临失传的珍贵古籍文献的抢救。 目前,我国中医古籍数量众多,但绝大多数中医专业图书馆的藏书条件并未达到古籍保护的基本要求。珍善本破损严重也是中医古籍濒危的一个重要标志。中医古籍孤本及稀有品种约占中医古籍总量的68%。其中,现存的16部宋版中医古籍珍稀版本的残缺率为18.7%,43部元版的残缺率为6.9%;381部明版的残缺率为2.3%。还有一部分珍稀版本已无法翻动,急需抢救保护。 如何保护好中医药古籍?我建议,政府做好顶层设计,建立健全中医药古籍的管理机制、法律法规;设立专项财政资金,确保中医药古籍保护与利用工作可持续性发展;持续推进中医药古籍普查工作,建立《全国中医药古籍联合书目》;加快培养古籍修复人才,抢救性修复濒危古籍;推进中医古籍数字化工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古籍文献进行加工处理,使其得以有效保护和传播。(文字整理:中国文化报记者杜洁芳) 投稿、转载、合作等,长按二维码与小编联系 上一篇:图说河南非遗文创联盟百汇文创市集活动 下一篇:蚌埠涂山庙会“泥娃娃”的艺术特征及其民俗现象研究 |